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制定本章程,是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》是为加强残疾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和操作。
第二条:神堂峪村残疾人协会是在神堂峪村党支部、村委会领导下、在镇残疾人协会指导之下,进行相互帮助的残疾人组织。
第三条:残疾人协会是党和政府为残疾人服务的载体,也是我村三个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的力量。其宗旨是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全心全意为本社区的残疾人服务。
第二章 会员
第四条:凡神堂峪村的残疾人,承认残疾人协会章程,执行残疾人协会决议,参加残疾人协会活动,均可入会。
第三章 会员权利、义务
第五条,会员的权利:
一, 有权在残疾人协会发表意见,提出建议。
二, 有选举权。
三, 有被选举权。
四, 对不称职的协会领导,有权要求撤换。
五, 有权参加残疾人协会的活动。
六, 有权优先获得残疾人协会的服务。
七, 有权提供法律咨询,批评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八, 有权退出残疾人协会。
第六条,会员的义务:
一, 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形象。
二, 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
三, 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。
四, 有义务执行协会决议。
五, 有义务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资料。
六, 有义务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。
七, 有义务争取社会力量对协会的支持。
第七条:会员退出协会,应该书面通知本协会。会员在一年之内不参加协会的活动,将作为自动退会。
第八条: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,由理事会作出决定,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 协会的职责
第九条:
一, 认真学习残疾人权益保障法,坚决贯彻残疾人权益法,运用法律武器,维护本社区残疾人的权益。
二, 开拓社会资源,把义务医疗队伍带进社区,带进残疾人协会。
三, 组织残疾人参加时事、政策、法律和科学知识等方面的学习。以此提高残疾人的政治思想觉悟。
四, 以残疾人康复中心、残疾人就业中心,残疾人援助中心为载体全天候,全方位、全免费地为残疾人开展服务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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