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,也是全社会应该关心的大事。做好这项工作,为残疾人、老年人、儿童、伤病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和全社会成员提供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,是保障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、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必要条件,是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,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关乎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国际形象,关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。构建一个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,必然要求我们要重视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,重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国务院副总理 回良玉
党的十六大提出“尊重和保障人权”,人权保障也已写入我国宪法。我们所讲的人权带有真实性和普遍性,是以实际行动,从点滴的事情做起,以达到维护人权的目的。就是说,残疾人所面临的具体事情是其权利的具体体现,每一件事情都没有小事,都需要我们去做。无障碍设施是方便残疾人、老年人、妇女、儿童、伤病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设施,是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。没有无障碍设施,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、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就成了一句空话。只有消除障碍,才能共享文明。还要看到,无障碍建设不仅具有社会效益,通过拓展残疾人能力发挥的机会和空间,还可以创造经济效益。新建道路、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和建设,可以避免将来改造造成的资源浪费,从这点讲,积极推行无障碍建设应该更具迫切性。总的说,无障碍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切实行动和必然要求,是一件利国利民、影响长远、意义重大的好事、实事,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。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邓朴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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